六五,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象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。弟子舆尸,使不当也。
居尊虽柔,待而有获也。何以利乎,柔不能临衆也。执命而授德人,则无咎矣。二刚中而继体于五,其长子乎。命授一人,帅师可也。叁柔弟子也。命不可二也。其舆尸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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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译文】
六五,在狩猎中演习操练军队,能捕获猎物,声讨敌方罪行也是有利的。
没有灾害。任用长子统帅军队,又派其他王子参与军事(军令不统一),必得载尸而归。贞卜结果是凶险的。
《小象辞》说:任用长子统帅军队,能居中行事。其他王子参与军事,导致载尸而归,是使用不当。
【释辞】
田:田猎。何措曰:“于师言田者,古人一岁三田,所以习武事也。”
禽:鸟兽的总称。
执言:发表言论声讨敌方罪行。师出有名,震为言。
【观象会意】
李士镑曰:“五以柔居尊,不能帅师临敌,而能正言伐罪,:故利执言。”
尚秉和曰:“五应二,二震主爻。震长子,居师中为主,故曰长子帅师。二亦坎主爻。坎为震弟为尸,故曰弟子舆尸,舆师故贞凶。贞:卜问也。言五宜与震,不宜与坎,与坎,则使不当也。”
虞翻曰:“长子谓二,弟子谓三。”长子指九二,后人无异议。以六三为弟子,后世学者有不同说法:一、《程传》:初、三、四爻为弟子。二、《本义》:弟子,三、四也。三、「《尚氏学》:长子、弟子均指九二。
按:军旅之事,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,用人正确是胜负的关键。军令不统一,必导致战事的失败。
文章来源:易经在线